GB 2763-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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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恒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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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0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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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3-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本标准于2020-02-15代替GB 2763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和GB 2763.1-2018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
颁发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,农业农村部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发布日期 2019-08-15 实施日期 2020-02-15
GB 2763-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本标准于2020-02-15代替GB
2763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和GB
2763.1-2018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
附录A(规范性附录)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
附录B(规范性附录)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 本标准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。
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(附录A)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,仅适用于本标准。
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,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,有特别规定的除外。
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(附录B)用于界定不需要制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范围。